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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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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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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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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转让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房屋产权转让程序

办理的程序:先是由双方当事人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接着便接受受理审查看是否能够符合转让的条件,之后需要到房屋进行现场的勘测,再对房屋做出价格评估,完成这些审查之后便填写转让的申请审批表,通过审核之后再由报局批准,签订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合同。


转让的方式

1、买卖。买卖是作为转让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价金的支付为房屋使用权的对价。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屋使用权转让也就是指房屋使用权“买卖”。

2、抵债。抵债也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差别是只不在于过价金的支付条件还有期限不同而已。在房屋使用权进行买卖时,房屋使用权的移转与价金的支付是对等来进行的,若是以房屋使用权来抵债时,先是支付价金,抵的债也就视为已付的价金了。

3、交换。若是以交换的方式来转让房屋使用权的,则房屋的使用权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的财产或是特定的财产权益。房屋的使用人把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这种方式可取得受让人所提供的其他的财产或者特定的财产权益。

二、房屋产权转让合同

1、有明确甲乙双方,以及见证方。

2、甲方对该房屋的产权基本信息声明。

3、甲方对该房屋买卖权的声明,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4、房屋出售价格要写明确。

5、违约责任,表明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所给予的违约条款。

6、房屋交付,表电费等相关的缴费情况。

7、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8、出现一些争议,如何解决。

9、生效说明,盖章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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